股票融资规则 胜蓝股份: 关于胜蓝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7 01:23    点击次数:90

股票融资规则 胜蓝股份: 关于胜蓝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基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茂硕电源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优势,积极培育新型储能业务,进行储能产业链延伸。成立合资公司有助于茂硕电源进一步整合新能源产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和水平拓展,提升运作效率,降低成本,同时增强茂硕电源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Z 蓝转债”;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胜蓝转债”将停止交易。 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胜蓝转债”将停止 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0.68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 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2 月 4 日 (“胜蓝转债”赎回日)仅剩 3 个交易日。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胜蓝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特别提示: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胜蓝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胜蓝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 转股的风险。 转债”,将按照 100.68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胜蓝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 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胜蓝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 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胜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17 元/股)的 130%(即 30.12 元/股), 已触发《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胜蓝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胜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胜蓝转债”赎回的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4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公开发行 3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公司可转债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蓝转债”,债券代码“1231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胜蓝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 月 8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胜蓝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5 元/股。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 “胜蓝转 债”转股价格为 23.4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3.3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公司向 83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97,000 股,上 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38 元/股调整为 23.3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向 6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90,000 股,上市流通 日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9,497,000 股增加至 149,587,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33 元/股 调整为 23.3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生效。 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胜蓝转债” 转股价格为 23.32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3.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胜蓝 转债”转股价格为 23.27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3.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    三、“胜蓝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胜蓝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 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二)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胜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17 元/股)的 130%(即 30.12 元 /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依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胜蓝转债”赎回价 格为 100.68 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债券当年票面利 率(1.00%);t:指计息天数,即从本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3 月 31 日)起至本 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 年 12 月 4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248 天(算头不算 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248/365=0.68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8=100.68 元/张。扣税 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 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胜 蓝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胜蓝转债”。本次赎回完 成后,“胜蓝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月 11 日为赎回款到达“胜蓝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胜蓝转债”赎回款将 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胜蓝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69-81582995   联系邮箱:ir@jctc.com.cn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胜蓝转债”的情况   在“胜蓝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胜蓝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期初持有 80,557 张“胜蓝转债”,期末持有 20 张“胜蓝转债”;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胜蓝转债”的情形。除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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